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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促进木质生物量利用的现状与政策措施

     2008-11-14       访问次数:2018次

  近年来,随着地球变暖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人们对具有碳中性特点的木质生物量的关心越来越高。
  为促进生物量利用,日本内阁于2002年制定了《日本生物质综合战略》。2005年4月内阁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将推进生物量利用放在地球暖化对策的重要位置上。
  2006年3月末,日本内阁通过了对《日本生物质综合战略》的修订和补充,提出到2010年将现在几乎尚未利用的运输用生物燃料的利用量扩大到50万kL,以及要促进未利用生物量(林地剩余材、农作物非食用部分)的利用等。
  今年3月28日,重新修订的“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获得日本内阁通过。新计划将成为日本未来5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根据新计划,2010年日本温室气体排放量将比1990年减少0.8%~1.8%,另外通过森林吸收和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权合计完成5.4%的减排。
  林野厅也在积极推动木质生物量的利用。林野厅木材利用课对日本木质生物量的利用现状和课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一、木质生物量利用现状
  在日本,木质生物量主要来源于“废弃物类生物量”和“未利用类生物量”,前者包括制材厂等木材加工业产生的废材、房屋等解体及道路工程支撑木等建筑行业产生的废材、大坝拦截的漂流木、公园树木及行道树修剪枝桠以及废弃锯屑等;后者包括未利用间伐材及被害木等林地剩余材。木质生物量的最大来源是制材厂等产生的废材、房屋解体和建设工程产生的木材以及林地剩余材,估计这些生物量的约59%可作为能源及制品原料得到利用。
  1.木材工业废材
  木材加工业产生的废材主要是制材厂、胶合板厂、预制板厂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材、树皮等,估计每年约有1080万m3。
  制材厂等产生的废材作为造纸原料、燃料、畜舍垫料、堆肥、人造板原料等,约95%得到了有效利用。但树皮的利用率很低,只有一部分作为堆肥得到了利用。而且,由于对燃烧处理加强了限制,所以开拓新用途成为推进树皮有效利用的重要课题。
  2.建筑废材
  建筑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材,估计为1180万m3,其中约69%实现了资源再利用。
  2003年4月,日本“关于电气事业者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付诸实施。依据此法,电力企业有义务按规定比例利用新能源发电产生的电,并通过制定阶段性提高新能源发电的用电目标,促进民间企业利用木质生物量发电等,以能源利用为中心推进“逆有偿”交易的建筑废弃木材的利用。近年来,原油涨价,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将本公司的锅炉燃料从重油转变为废弃物资源。
  3.林地剩余材
  林地剩余材包含原木生产中产生的树根、树梢、枝叶以及丢弃在林内的间伐材等,年产生量估计为860万m3。目前,由于运输成本高等原因,林地剩余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二、促进木质生物量利用的扶持措施
  1.拨款支援
  林野厅利用林业和木材工业拨款对以下各项事业给予支援:在公共设施中以木质生物量为燃料的锅炉改造及燃料颗粒炉的引进;供热设施、发电设施及燃料颗粒生产设施的改造,移动式木材粉碎装置的引进;木质板及锯屑生产设施的改造等。
  2.金融
  对于林业企业为了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物量加工成产品或转化为能源而购置共同利用设施等所需资金,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给予特殊利率等优惠措施。其中,对于为改进林业和木材工业经营而进行的木质生物量利用设施改造等所需资金,通过“林业和木材工业改造资金”,提供无息贷款;对于引进木质生物量利用处理设施并按照流域上下游稳定供应协定进行木材加工的企业所需的运转资金,通过“木材工业高度化发展资金”给予低息贷款。
  3.税制(2008年度修改)
  对于购置木质生物量发电装置(仅限于气化)、木质生物量热电联供型木材干燥装置、木质生物量加温装置、木质固型燃料生产设备、生物乙醇生产设备时的所得税和法人税,采取特别折旧及税额扣除特别措施。对于生物燃料生产设备相关的固定资产税,采取降低课税标准的特别措施。
  三、木质生物量在能源领域的利用
  1.热利用
  估计,木质生物量的近30%用于供热领域。根据2006年进行的调查,在木材工业中以木质资源为燃料的锅炉的安装数量为380座,主要用于木材干燥、胶合板热压及工厂内部取暖。在木材工业以外,作为公共设施取暖及热水的热源也使用了以木片为燃料的锅炉。例如,在滋贺县高岛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区建立了以木片及木屑为燃料的锅炉,以制材厂剩余材为燃料,为养老院及康复中心供暖供热。
  2.发电
  在木材工业中已建立木质生物量发电设施32座,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的动力源,依据日本的《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RPS法)获得设施认证后,还可将一部分电卖给电力公司。例如,崎阜县白川町东农扁柏制品流通协同组合,为有效利用木屑及建筑废材等,建立了木质生物量发电设施,产生的电及蒸汽作为能源用于同时设置的木材干燥设施等,同时依据PRS法获得了认证,将剩余的电卖给电力公司。
  而且,在木材工业以外,也出现了将木质资源用于发电燃料的事例。例如,在高知县,森林组合等完善了木片加工设施,向爱媛县县内煤炭和木片混燃的火力发电厂稳定供应燃料木片。在山口县的化学公司,将木片用做该公司火力发电所需煤炭的替代燃料,为确保燃料的稳定供应,与当地森林组合签订了间伐材收购协定。
  3.木质颗粒
  木质颗粒是将制材工业产生的废材及间伐材经粉碎、干燥、压缩后制成的圆筒状木质燃料,其特点是热量高、易保管、运输效率提高。
  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消费者意识不断提高,原油价格持续上升,颗粒加工设施近几年新增了20套以上。根据2006年调查,全国颗粒加工设施数量已达到33套,是2000年的10倍。
  北海道、岩手县、山形县、琦玉县、长野县、大阪府、山口县等地区,正通过林野厅补助事业等,推进以木质颗粒为燃料的暖炉和锅炉的引进。颗粒燃料暖炉用于公共设施及中小学校、普通家庭的取暖;颗粒燃料锅炉则用于疗养设施、休闲设施的供暖以及温水泳池和园艺大棚的加温保温。
关于锅炉设备,颗粒燃料锅炉的开发将由国内锅炉企业承担,颗粒燃料暖炉的开发将由岩手及长野等县和地方企业联合进行。
  日本住宅?木材技术中心为制定木质颗粒行业自主规格,正在积极开展讨论。今后,要建立确保扩大木质颗粒需求和稳定供应的体制。
  4.气化
  气化是通过热分解生成可燃性气体,得到氧、一氧化碳和甲烷等气体燃料,并进行发电等。与直接燃烧相比,可以较少的生物量转化为高效的能源。因此,以开发森林生物量气化热电联产系统,实现长时间连续运转为目标,另一方面正积极引进国外开发的生物量气化发电商业设备等,推进生物量气化技术实用化。
  5.生物乙醇
  生物乙醇是将植物类生物量发酵蒸馏制取的乙醇。甘蔗及玉米作为燃料用生物乙醇原料已经被成功利用。木质生物量的乙醇转化率低,生产成本高,在实现工业化生产方面还有很多课题有待解决。
  日本现在正全力推进木质生物量转化为乙醇的技术开发。例如,森林综合研究所正积极开发以木质废弃物为原料的乙醇转化技术。各地也在进行积极尝试。冈山县真庭市开展了一项社会实践,即造船公司以木材工业产生的木屑为原料生产乙醇,向县、市的公用车提供混有3%生物乙醇的E3汽油。大阪府堺市于2004年3月成立了由建筑公司、综合商社、环境循环公司等5家公司组建的共同出资公司,针对建筑行业产生的木材等工业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的处理,该公司正开展燃料乙醇等再资源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农林水产省为促进国产运输用生物燃料的利用,2006年6月成立了国产运输用生物燃料推进本部,而且为谋求与生物燃料利用相关的府、省的进一步合作和灵活对应,确认综合战略提出的目标完成状况,在以协调相关政策为目的设立的日本生物质综合战略推进会议第9次会议(2007年2月)上,完成了“国产生物燃料大幅度增产”的报告,农林水产大臣于2007年2月27日向总理大臣汇报了国产生物燃料大幅度增产的工程表。其中,提出了通过以稻秸、木材及资源作物等为原料的高效生产技术的开发,促进国产生物燃料大幅度增产的中长期目标。而且,从2007年10月1日起,农林水产省的17辆公用车将使用含有7%ETBE(相当于含有3%乙醇)的生物混合汽油。今后,包含派出机构在内,所有的公用车原则上都将使用生物混合燃料。
  四、木质生物量利用面临的课题
  制材厂等木材加工业及建筑行业产生的废弃木材,以前除了热利用外,一直被用做造纸原料及刨花板和纤维板原料等,实际利用量占木质生物量的30%强。现在,各方面又在积极致力于木质生物量新用途和新材料的技术开发。例如,宫崎县南九州木材事业协同组合正利用以前难以实现粗饲料化的柳杉间伐材,积极推进木质类粗饲料的实用化,经过基础研究和实证研究已取得粗饲料实用化进展。
  而且,功能性木质新材料技术研究组合正在积极致力于将木材分离为木质素及纤维素,制造可再利用的木质塑料及有机化工原料的技术开发。将木质素和废纸等纤维复合制造的木质塑料,现正处于制造技术的实证阶段,木质塑料有希望成为塑料制品的替代品。
  目前,在原油价格高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日本正在推进作为燃料及原料的木质生物量的利用,但现在的问题是,现有价格不能维持林地剩余材的收集和运输的成本。而且,由于木材价格低落等,森林所有者缺乏开展间伐的积极性,因此需要研究新的措施,以减轻森林所有者的负担。为此,林野厅从2007年开始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广泛募集有意收集林地剩余材用做燃料及原料的民间企业,对其开展的林地剩余材收集利用的尝试给予补助。从2008年度开始,对企业以自身能力开展间伐、确保原料来源所需经费给予部分补助,并预定在2008年6月前后公开征集。                       (中国林业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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