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胶合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09-10-14 访问次数:1775次
本次对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等11个省、自治区140家企业生产的140种胶合板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GB/T9846-2004《胶合板》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规定,对胶合板产品的胶合强度和甲醛释放量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本次抽查胶合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项目单项符合率比2008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 抽查中发现有18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4种产品甲醛释放量、16种产品胶合强度不合格。甲醛释放量是胶合板的环保指标,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不利于人体健康。胶合强度是胶合板的胶合性能指标,反映胶合板结构的稳定性及其承载能力,胶合强度差会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中国木业国际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