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发布
2009-11-9 访问次数:1942次
全国森林覆盖率三个阶段性目标确定:2010年达20%,2020年达23%,2050年达26%以上,森林碳汇能力不断提高并最终保持相对稳定
本报讯 记者刘娜微 苑铁军 贡佳萍报道 11月6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赋予林业的任务,《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5项基本原则、3个阶段性目标,实施22项主要行动,指导各级林业部门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林业行动计划》规定的5项基本原则是:坚持林业发展目标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相结合,坚持扩大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质量相结合,坚持增加碳汇和控制排放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减缓与适应相结合。3个阶段性目标是:到201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4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全国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较大增长;到202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5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增加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40亿立方米,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50年,比2020年净增森林面积47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森林碳汇能力保持相对稳定。
《林业行动计划》规定实施的22项主要行动,包括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15项行动和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7项行动。
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15项行动是: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实施重点工程造林,加快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实施能源林培育和加工利用一体化项目,实施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扩大封山育林面积,加强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提高林业执法能力,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高森林病虫鼠兔危害的防控能力,合理开发和利用生物质材料,加强木材高效循环利用,开展重要湿地的抢救性保护与恢复,开展农牧渔业可持续利用示范。
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7项行动是:提高人工林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建立典型森林物种自然保护区,加大重点物种保护力度,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荒漠化地区的植被保护,加强湿地保护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6月发布实施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2009年6月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胡锦涛主席2007年9月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宣布,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20%,并倡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2009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又提出大力增加森林资源,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
按照《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从2007年7月开始,组织专门力量,用两年多时间,研究编制了《林业行动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