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出台
2008-12-19 访问次数:1691次
日前从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获悉,为合理确定和控制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满足防护林造林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国家林业局制定了《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以下简称《估算指标》),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及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试行施行。
《估算指标》主要包括造林投资指标体系的构成、造林工程指标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的使用与指标技术参数的调整、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人工造林投资估算指标表、飞机播种造林投资估算指标表、封山(沙)育林投资估算指标等。
《估算指标》分东北区、三北风沙区、黄河上中游区、华北中原区、长江上中游区、中南华东(南方)区、东南沿海及热带区和青藏高原冻融区等八大区域。由于各区域地貌类型不同,造林树种不同,造林密度不同,该指标采用造林模型的方式进行测算。指标共设101个造林模型,并制定了模型调整方式和调整系数。各区域的造林成本测算结果可根据不同的地类、造林树种、造林密度、用工价格等进行调整。
该《估算指标》的出台,对于统一各林业重点工程的投入标准,指导林业工程规划的编制和工程的实施,立足全社会筹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推进生态文明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估算指标》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不断修改完善。(中国林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