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保险政策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9-2-5 访问次数:1558次
中国绿色时报1月14日报道 1月11日, 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保险政策座谈会在京举办。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出席座谈会, 听取清华大学与国家林业局课题组关于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政策问题的研究成果汇报, 并与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深入座谈。他指出, 课题组的研究针对性强, 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促进林业走科学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清华大学教授宋逢明、副教授王珺分别介绍了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开展情况调研报告。2007年以来, 课题组在国家林业局支持下, 通过走访林农, 与基层林业部门、银行和保险等部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寻找公共财政、金融服务和林业发展的利益结合点, 撰写了调研报告, 提出了关于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政策建议。目前, 调研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出席并致辞,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主持座谈会。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黄守红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 以及中央政研室、中农办、国务院研究室、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 贾治邦说, 开展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保险, 增加了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渠道, 解决了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 降低了农民经营林业的风险。这是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推进改革进程的客观需要, 也是建设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内容。林业生产周期较长、风险较大, 要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 就需要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 带动整个林业发展起来, 通过林业发展来确保国家生态安全。 祝列克说, 当前林业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金融和保险的支持。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 农民成了集体林地的经营主体。在取得长期稳定的承包经营权之后, 如何得到资金的支持、如何规避风险, 就成了农民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关键问题。如何研究符合我国特点的信贷和保险制度,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近年来, 福建、浙江等省率先开展了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试点,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林权抵押贷款涵括了森林资源资产, 加速了森林资源资产化, 有效解决了林业发展的资金问题, 同时, 也拓宽了金融业的服务领域, 各地对林区农业参加保险给予扶持, 推动了森林保险业务的开展, 对降低森林经营风险, 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保障林产品持续供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林业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