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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2009-4-17       访问次数:1266次

     日前,国家林业局分两批确定168个县(市、区)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市、区)。
  国家林业局批准了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方案,要求各地围绕探索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框架和建立公开、公正、合理的采伐指标分配机制,完善政策体系,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实现由单纯指标管理向可持续经营管理转变。
  国家林业局要求,改革工作要细化方案,稳步实施。各地要认真制定内容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完善的实施意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审定试点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并抄送国家林业局,尽快启动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创新,重视改善民生,在改革试点单位和内容选择上,紧紧围绕当前林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突出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机制创新。
  国家林业局提出,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不容任何懈怠和放松,改革试点工作要处理好试点经验与指导面上工作结合的关系,处理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关系,通过改革试点,逐步引导广大森林经营者走规模化、集约化的森林经营之路。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使改革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做好试点的监督和服务工作,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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