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对进口胶合板包装提出新要求
2009-7-16 访问次数:1769次
本报讯 近日,从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获悉,自2009年8月1日起,澳方要求输入澳方的使用胶合板等人造木材料包装的货物必须经过熏蒸处理并出具官方熏蒸证书方允许通关,否则将对其货物及包装进行强制检疫处理或退运处理。
澳大利亚作为全球检疫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已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15号标准,要求输入天然木制成的包装材料(包括木箱、木托、垫木和衬木等)必须按国际标准进行熏蒸或热处理,并打印国际认可的处理标识。此次,澳方以人造板存在检疫风险为由,出台相关检疫要求,对出口胶合板等人造木材包装材料进行了检疫限制。目前,我国输澳产品中30%左右使用了木质包装,20%左右使用了人造木材料制成的包装材料。据统计,宁波2008年出口澳大利亚商品11.4亿美元,此次检疫措施的出台将影响近亿美元的贸易。中国绿色时报(2009-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