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染通化满目春--通化林业60年发展纪实
2009-9-10 访问次数:2638次
通化林业伴随着新中国的发展,在不断开拓进取中走过了60个春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化林业人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一曲曲播绿撒翠的壮丽乐章,为通化绘就了一幅幅生机盎然的绿色画卷。全市森林资源实现了面积、蓄积和覆被率三个显著增长,走向了发展、保护、利用的良性循环轨道。我市多次被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吉林省十年绿化吉林大地先进市”等荣誉称号。
植绿--打造生态文明家园
生态建设是林业的永恒主题,是林业的立业之本。新中国成立之时,通化森林资源由于长期遭到沙俄和日本侵略者的疯狂掠夺性采伐,通化一带的优良树种几乎砍伐殆尽,生态环境受到巨大破坏。建国前整个通化林业的历史,是一部掠夺性的砍伐史,只砍不造、多砍少造是这一时期林业的显著特点。不见绿浪滔天,林海茫茫,却显荒山秃岭,满目荒凉。
解放后,通化市制定了正确发展林业的方针和一系列育林、护林政策,大力恢复山区经济赖以发展的客观条件和遭到严重破坏的生态环境,改写了只砍不造的历史,走上了由衰而盛的道路。五十年代确定了绿化荒山荒地的植树造林方针,六十年代明确了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的指导思想,七十年代提出了以林业为主发展山区经济的建设方针,八十年代确立了以林业为基础、以山区资源为依托,从主体林业战略全局考虑的新的发展林业的观念,林业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然而,由于1958年"大跃进"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两度刮起乱砍滥伐森林风,使一度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森林再遭破坏。"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森林面积比"文化大革命"前减少了10多万亩,立木蓄积量减少了50多万亩,乱砍滥伐造成了许多残破低质林地,荒山荒地面积增加了10多万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通化林业发展带来了历史性转折。为改变生态和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加剧、荒山增多、山区人民不能靠林致富的现状,通化林业人在中央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1983年至1985年三年间,全市每年植树造林超过三万亩,比1950年高10倍,比伪满所谓的"造林运动"最盛年代1938年高出106倍。从"八五"至"九五"期间,我市林业建设依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林业为依托"的山区建设方针,大力植树造林,保护、培育、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1991年,消灭了宜林荒山;1993年,提前四年实现了绿化通化大地的奋斗目标; 1999年,通化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连续4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并全面启动了以百万亩红松阔叶林建设为重点的三大跨世纪生态建设工程;"十五"以来,通化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林业生态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全面实施了百万亩红松阔叶林、百万亩退耕还林、百万亩封山育林及以绿化、美化吉林大地为重点的绿色通道、城乡绿化美化等五大重点工程建设,以林业大工程带动生态大发展,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总体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优质、高产、高效的林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通化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十五"以来,全市完成各类造林120.5万亩。其中,完成红松阔叶林100.2万亩;退耕还林37.5万亩;封山育林600万亩,全市林业用地面积已占幅员面积的64.8%,达到1567.5万亩;全市公路绿化2405.7公里,铁路绿化106.3公里,河流两岸绿化558.4公里,提前2年实现了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奋斗目标;全市义务植树完成5231.23万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502个,造林2.3万亩。全市每年都有130多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城市新增绿地343.09万平方米,县城新增绿地81.74万平方米,绿化村屯413个。截止2008年,城市绿化覆盖为37.09%,绿地率为37.09%。人均共绿地面积为9.37平方米,这三项已达到省和国家有关标准。
管护--构筑林业持续发展保护网
林业发展建设是前提,管理保护是关键。在林业有害生物不断增强的侵袭面前,在猝不及防的森林火灾面前,在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见利忘义的欲望面前,全市采取强力措施,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全方位保护,有效地守住了林业发展成果。
--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多年来,我们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完善预警响应机制,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加大火源查处等方面入手,着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使我市火案查处率、森林受害率和火灾面积控制率都低于省、市规定的指标。2008年末取得了连续实现5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
--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推动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形成了以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为核心、资源利用管理为重点,综合监测为基础,监督执法为保障的工作格局。全市开展了以打击破坏林地、林木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百日会战"、"绿盾行动"等林业专项行动,督促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2002年以来,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7016起,其中刑事案件73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818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32.5万元。收复被非法侵占林地45万亩。
--自然保护区建设快速发展。全市已发展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哈泥省级自然保护区、吉林省通化石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3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45196.7公顷。2003年,组建了吉林哈泥湿地保护局,目前已申报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长足发展。制定和实施了《通化市森林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开展了大规模的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建立了森林植物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在梅河口市建设了全省首家具有较高生物防治水准的花绒寄甲繁育基地,不断推进有害生物防治改革,使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率和监测覆盖率达到98%以上,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果显著。自1996年全省实施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以来,野生动物保护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和重视,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十五"期间,全市野保体系全部建立,市、县、乡相继成立了野保站。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国家级3个、省级9个。全市野生动物由176种发展为250余种,实现了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双增长。2006年,按照《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我市专门成立了补偿办公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有了法律保障。截止目前,办理野猪伤农事件30起,损农作物近百亩,补偿资金5万余元。
特色--增创农民致富平台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在实现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战略转移中,通化市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以做大、做强林业产业龙头为突破口,通化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建设林业生态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百万亩速生丰产林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化市扶持速生丰产林建设若干规定》、《通化市集体林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的决定》、《关于加强私有林场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等文件,推动了全市林业产业向着健康快速的方向发展。现全市已形成以红松果林建设为重点的经济林培育、以蛤什蚂养殖为重点的沟系开发、以林下参种植为重点的林地利用、以杨树为重点的速生丰产林、以木材精细加工为重点的林副、林特产品加工等五大优势产业和以后备资源培育、野生动植物繁殖、栽培、森林生态旅游业、苗木、花卉产业和综合资源利用等五大接续产业为重点的 8个门类,50多个类别的林业产业体系。2008年,全市林业总产值由1999年的17.8亿元,增长到50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48%。农民人均来自林业收入达到1800元,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35.1%,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位居全省第一位,先后获得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产业协会和省政府、省林业厅的多项表彰。
改革--焕发林业发展生机
八十年代实行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平均一亩左右的耕地就解决了农民的米袋问题,而通化市人均8.2亩的林地怎样才能帮助农民解决钱袋子的问题,这是进入90年代后通化林业人一直在认真思考的问题。通化市是山区市,68.4%的土地面积是森林,122万的人口在农村,人均林地8.2亩,人均耕地3.4亩,林地是耕地面积的2.4倍。我市林业的主要特点是集体林占主体。全市集体林业用地面积75.64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104.53万公顷的72.4%,集体林有林地面积66.5万公顷,占全市有林地面积93.5万公顷的71.1%,这是农民赖以增收致富非常大的资源。随着林产品需求持续增长,林木和林产品的价格大幅度提升,通过发展林业增收致富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要求。充分发挥林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兴林致富、关注民生就放在了全市林业工作的突出位置。2007年11月,一场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体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通化大地全面展开。作为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市,通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集体林权改革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12个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通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委书记张安顺、市长田玉林、副市长李毅勇经常过问和指导林改工作,并亲自主持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和部署林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也把林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重点纳入重要日程,精心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县(市、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通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和《通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行林改工作一票否决,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在全市形成高位推动之势,为林改工作稳步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各级林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人员培训,开展督促检查,严把林改质量关。全市抽调包片干部232人,层层包保,指导改革工作。全市抽调大批干部向乡镇派驻工作组82个,向村组派驻指导员1142人,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指导。全市四级林改工作人员达到19487人。
全市实行林改责任制考核制度,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都落实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1082份,做到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强化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扫除思想认识障碍,是通化市林改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他们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自上而下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全市印发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25万份,发放林改宣传资料306份,编发林改工作动态150多期,发表新闻稿件200多篇。市林改办在《通化日报》开设了"四级书记谈林改"专栏,市委书记张安顺还亲自撰写文章在专栏发表,形成了支持林改、拥护林改、盼望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培养林改"明白人",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分层次开展业务培训。全市共举办培训班677次,培训总人数达56146人次。通过培训,使每个参与林改的工作人员都能掌握政策、善于操作,确保了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摸底就没有说服力。为使林改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农村实际,全市组织乡村干部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摸底。弄清户数、弄清人口数、弄清林地面积、弄清林木蓄积、弄清树木种类、弄清立地条件。调查摸底合格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极高。
林改中全市牢牢把握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领导与尊重群众意愿的关系、正确处理农民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改革的关系、正确处理主题改革与配套改革的关系等五个关系,为改革的顺利推行扫清障碍、铺平道路。
根据我市社情、林情,在改革的形式上,通化市突出均山这一主推形式,凡是具备条件的都采取无偿、均山的形式,各地坚持能均山的就均山,不适宜均山的就均股、均利,目前全市均山率达到72%。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一地一策、一村一策、一村多策"。全市78个乡镇,997个行政村都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群众满意率达100%。
保护生态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丝毫撼动不得;促进农民增收是建设新农村的核心,必须牢牢把握。面对两者在林改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通化市坚持两者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既突出重点,又不以偏概全;既加快建立完备的生态体系,又促进农民收入增加。通过明晰产权,山林成了农民"自家财产",形成"家家都是护林站、人人都是护林员"的全面管山护林局面。全市滥砍盗伐现象明显减少。2008年,是通化建市以来林业发案率最低的一年。在有效保护的同时,全市注重培育林业资源,鼓励获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完成改革的绝大多数农民都作了长、中、短期经营项目的发展规划,发展林业产业成为农民的投资热点。预计2009年可实现林业总产值56亿元。
林业逢盛世,风满帆自扬。通化林业为未来的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到2012年,全市林业经济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森林覆被率力争达到64%以上,使通化成为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城乡环境绿化优美,人民对环境的高品位需求得到满足,生态经济全面发展的新型城市。一个宝山富水的绿色通化正沿着天蓝、山绿、水清、民富、市强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