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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业信息 2013年第3期

     2013-4-9       访问次数:4486次

林业产业信息
3
(总第197期)
 
吉林省林业产业协会主办         2013年3月28日
 
本 期  要  目
省内动态
2  珲春林业局绘就2013产业项目发展新蓝图
国内动态
3  我国首部全国性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印发实施
4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产工业启动品牌培育计划
5  我国木质包装材料市场前景广阔
5  2012年我国地板产销量下滑5%
6  辽宁省公布首批名牌林产品
7  福建已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728个
国际动态
7  欧盟木材法规三月三日起施行
 
 
珲春林业局绘就2013产业项目发展新蓝图
  2013年,珲春林业局将大力实施转型发展强企富民战略,以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为主题,以降低木材收入贡献率为突破口,加快产业建设,力促“要钱”发展,推进生态建设,强化经营管理,着力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力争实现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的新突破。
  珲春林业局按照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发挥珲春的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把三大重点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加快其它替代产业发展,把产业做强。一是推进林木经营效益最大化,提高采伐量造材质量,完善木材竞价销售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进房地产开发品牌化。计划开发2-3万平方米高端住宅,坚持走差异化道路,走高端、限总量,逐步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绿色环保、管理智能化四个品牌。三是推进绿化苗木基地化建设。按照“一场一地”的要求落实任务,各林场(站)制定经营规划,落实选苗、采挖任务,建立管理机构,培养专业经营队伍。加快外埠基地建设,发挥推广和升值作用,着眼长远做好苗木驯化培育和苗木销售,互相促进,滚动发展;加快推进替代产业项目达产达效。四是对森林旅游明确规范盘活已有项目,规划运作新项目的发展定位,对现有景点积极与合作方共同探索有保障的盈利模式并完善森林山旅行社的运营管理及全面规划。五是做好拓宽石材销路、矿业开发、马滴达北山金铜矿、大东南岔金铜矿、葫芦鳖金铜矿普查、五道沟金钨矿、六道沟金钨矿等项目的谋划和前期准备,花岗岩和石灰石项目的筹备开发。六是加快对森林山木制品公司、森林山营林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规范森林山食品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项目储备持续增长,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做大做强。
  公司还以“三分之一”工作法为引领,对替代产业项目实行领办制,每个公司领导都要领办一个以上重点项目,定领导、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对要钱发展项目实行包保制,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三位一体”,及时跟踪协调,确保资金早日到位。加强督察催办和监察监管,组建重大项目推进组,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项目按进度计划顺利推进,公司对重点产业项目和要钱发展项目实行一周一调度,全程协调、跟踪服务。“要钱”发展上出台《争取资金奖励办法》,鼓励干部职工全员“要钱”,对经营者实行重奖机制和退出机制,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者重奖,完不成者扣发奖金直至自动辞呈或解聘,以更好地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此外,珲春林业局还将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加大自营力度,不断规范企业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推动职工增收。鼓励各林场(站)加大自营力度,将自营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完不成指标要求的扣减相应考核分数。采取对企业内职工给予贴息、补贴、缴纳劳动保险,为职工购买役牛垫付资金等政策,扶持发展职工参与自营,在企业营造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有效保证产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穆艳芬)
我国首部全国性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印发实施
       日前,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正式印发我国首部全国性花卉产业发展规划。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花卉产业发展,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这份发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的通知说,《全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审定通过,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通知说,2011年-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现代花卉产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为花卉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拓展了空间,赋予了新的使命。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发展花卉产业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把发展花卉产业作为林业工作的重要职责,强化、拓展和履行好花卉行业管理职能,努力抓好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等能力建设,开展市场预警,加强市场监管,为花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通知说,我国的花卉产业正在由传统的花卉种植业向花卉加工业和服务业延伸,产业链条长,涉及部门和领域多。各地要根据《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建设重点,结合本地花卉产业发展特点,研究制定本地区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农业、质检、海关、金融等部门的支持,为花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对花卉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和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加强花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品种创新、技术研发和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为花农提供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加快花卉产业信息化进程,健全统计体系,为花农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加大对花卉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花卉产业保险,有效提高花农抗风险能力。花卉主产区要创造条件,设立花卉行业管理职能机构,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大力发展花农合作经济组织。(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产工业启动品牌培育计划
  3月12日,《中国林产工业行业品牌培育专项行动计划》在第二届世界木门大会期间发布,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表示,通过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林产品品牌,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林业产业的社会影响力,有利于推动我国林产工业发展。
  据介绍,该行动计划主要涉及“中国林产工业产品品牌培育指导委员会”的组织构建与实施,组织相关品牌培训,指导地方和企业制订计划并开展品牌培育体系建立工作,开展品牌战略和品牌评价工作,命名和表彰优秀行业企业和品牌,编辑出版中国林产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指数、品牌建设报告蓝皮书,适时召开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或总结会等七项工作内容。
  据了解,该行动计划将率先在木地板、木门和人造板3个行业领域启动品牌培育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拓展。评价结果优秀的林产工业企业、产品将被授予“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中国林产工业产品著名品牌”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企业品牌培育与建设工作。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重点提出要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工信部、发改委等七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也提出了实施林产品品牌战略,推动林业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构想,《中国林产工业行业品牌培育专项行动计划》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
  石峰介绍,行动计划力争将林产工业行业纳入工信部牵头确定的30个国家级品牌培育重点区域及行业内,并着力促进有条件的林产工业标杆企业进入国家品牌培育试点名录,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行业普遍推进林产品质量品牌培育工作,实现打造或维护300个中国林产品品牌的目标。
据悉,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将会同国家工信部、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绿色时报社、中国产业网、新浪家居等相关单位共同组建“中国林产工业产品品牌培育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工作的组织实施。(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我国木质包装材料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木质包装材料市场巨大,而且还在不断增长。木质包装材料作为一种环境协调性材料,具有绿色包装材料的特点,将会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
1.人造板包装材料应用前景广阔,可以根据使用条件的不同(干燥或潮湿环境)来精确设计其结构载荷等级,以达到节约和经济使用林木资源的目的。
     2.实木包装材料是国际贸易中林木害虫的重要载体和传播介质,为了降低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减小企业熏蒸除害处理成本,大力发展经过深加工的复合型包装材料,将是我国木包装的发展方向。
     3.选用农林生物质材料制得包装用材也成为研究的热点,用竹材制成的竹胶合板是近年一种开发较好的包装材料。利用农作物秸秆压制的包装用人造板,其应用前景也十分广阔,它将是一种很有前途的包装材料。
但对于像我国森林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来说,木质包装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尤其是木质材料的过度包装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发展木材代用,优化木材消费结构。提倡、鼓励生产和使用木材代用品,优先采用经济耐用、可循环利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木材代用材料及其制品,减少木材的不合理消费。积极发展人造板以及农作物剩余物、竹等资源加上产品替代木材产品,实施环保型代木工程。(来源:中国木材网)
2012年我国地板产销量下滑5%
        1月30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发布了2012年我国地板产销量统计报告。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国地板产销量约3.77亿平方米,同比下降约5个百分点,这是继2008年我国地板行业产量销量出现首次下滑后的第三次下降。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经济增长7.8%,创出2000年以来的年度GDP增速最低值,房地产调控政策依然保持着“高姿态”,木材进口环境也日益紧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的地板行业深受影响。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强化木地板产销量约2.1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0.2%;实木复合地板产销量约860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实木地板产销量约417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竹地板2012年产销量3500万平方米。其中,全竹地板2500万平方米,与2011年相比基本持平,新列入统计的竹木复合地板产品1000万平方米;其他地板约350万平方米。(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辽宁省公布首批名牌林产品
  首批辽宁省名牌林产品经省林业产业协会组织的专家审定后于日前公布。此次评定的省名牌林产品是根据《辽宁省名牌林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市县林业部门审核推荐、由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筛选、认定后,并经社会公示后发布的。全省有92个林产品被首批授予辽宁省名牌林产品,其涵盖了全省木材加工、经济林干鲜果品加工、森林中药材加工、森林食品、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制品等九大类林产品。辽宁省名牌林产品的评选和认定,将进一步提升全省林业产业形象,不断增强林业产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和林农更好的进入市场创造条件,极大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目前辽宁省有5个县成为省政府“一县一业”示范县。依托彰武、台安等十大林业产业集群已成为资金与技术集聚高地。全省林业企业已达6000余家。全省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森林认证林产品20余项、国家级名牌和驰名商标近10项,中国经济林之乡12个。同时,铁岭市被国家命名为“榛子之都”、铁岭县被命名为“中国榛子产业第一县”、开原市被命名为“中国彩色苗木产业第一县”、本溪市被命名为“中国森林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本溪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一个“中国林业产业示范县”。通过举办森林食品博览会,为企业和林农走向市场搭建了平台。随着铁岭榛子、丹东板栗、本溪刺五加、建昌核桃、抚顺大果榛子、桓仁山参、朝阳杏枣、宽甸林蛙、西丰鹿业等一批特色名牌产业迅速崛起,成为全国之最,享誉中外,带动全省林业产业迅猛发展。2012年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1547亿元,同比增长24.9%,5年增长近4倍,年均增幅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涉林农民人均林业收入3572元,同比增长19.5%,占年人均收入的38.1%。规划“十二五”末期,全省林业总产值将突破200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辽宁奠定坚实基础。(来源:辽宁林业网)
福建已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728个
记者从福建省林业厅获悉,2012年,福建新建林业专业合作社135个,全省累计已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728个,涉及农户39.8万户,经营面积638万亩,涵盖森林资源培育、经济林经营、林下经济、合作林场、林产加工等领域,促进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福建是全国最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福建把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深化林改的重要举措来抓,2010年以来,省级财政扶持90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每个补助5万元;确定规范化建设24个,每个补助10万元;省级示范社建设27个,每个补助20万元。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此外,福建已建立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3751个,涉及农户251.6万户,经营面积783.68万亩。林业合作经济主要包括四种形式: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协会。(来源:中国林业网)
欧盟木材法规三月三日起施行
《欧盟木材法规》已于今年3月3日起正式施行。欧盟作为我国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场,法规的实施会抬高相关企业的成本,将对我国林产品出口产生深远影响。
        《法规》指出欧盟成员国将指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此《法规》的执行并制定管理条例。各欧盟成员国将自行决定针对违反法规行为的处罚种类和范围。依照此《法规》规定,监管机构需要得到欧盟委员会的认可。得到授权的监管机构将为欧盟运营商提供尽职调查体系,运营商可以选择开发自己的尽职调查体系或使用监管机构提供的尽职调查体系。
        《法规》的产品涵盖范围包括:实木制品、地板、胶合板、纸和纸浆;回收产品、竹、藤、印制品(书籍、杂志、报纸)不在涵盖范围内。必要时此产品涵盖范围可以被修改。《法规》适用于欧盟内部生产以及进口的木材和木制品。持有FLEGT2和CITES3许可证的木制及木制品均被认定为符合此法规的规定。
        《法规》主要通过3项规定抑制非法木材的流通:一是禁止将非法木材及含有此类木材的木制品投放欧盟市场;二是要求将木制品首次投放欧盟市场的贸易商进行“尽职调查”;三是贸易商需保留关于其供货商和客户的文件及证明,以满足可追溯性。此外,《法规》还对尽职调查进行了详细规定,“尽职调查”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通过风险管理将向欧盟市场投放非法木材以及含有此类木材的木制品的风险降到最低。“尽职调查”主要包括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3个部分。
        据了解,《法规》的制定和通过是欧盟森林执法、施政与贸易行动计划(始于2003年)在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改善林业经营和采伐活动,阻止非法采伐的木材进入欧盟市场。据悉,该《法规》是一个强制性法规,主要适用于在欧盟成员国国内生产及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因此,这项《法规》与家具产品、室内装饰用木制品如木线条、地板、细木工制品等关联密切。
        针对《法规》的实施,业内专家对《中国绿色时报》记者表示,中国的涉林企业在进出口贸易时,首先应深入了解《欧盟木材法规》的具体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评审制度,选择合法的供应商。此外,生产商还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采购木材及木制品等原料,并重点收集和核实供货方相关材料,做到可追溯或尽责调查。专家还建议我国木材加工企业在跟国外进口商签订协议前,务必做好充分沟通。(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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