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业信息》2017年第7期
2017-7-19 访问次数:4043次
林业产业信息
第7期
(总第249期)
吉林省林业产业协会主办 2017年7月31日
本 期 要 目
省内动态
2 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
国内动态
3 上半年全国林业产业稳中有升总产值达2.77万亿元
4 宁夏优化改革“组合拳” 让林地资源“活”起来
6 新一轮退耕还林为贵州脱贫攻坚事业添翼
7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深入推进
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
按照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要求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吉林省林业厅从2016年6月开始正式启动的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吉林省有340个国有林场,现有职工6.8万人,经营总面积5832万亩,占全省幅员面积的五分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吉林省国有林场面临资源消耗严重、林场生存极为困难、林业职工收入和生活水平远远落后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2016年6月,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将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作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保生态、保民生,建立三大体制,即建立健全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和林业民生保障体制。目前,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的顶层设计已全部明确,各项任务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已十分明晰,国有林场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强化组织保障。吉林省政府成立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吉林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市、县两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改革领导机构。吉林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改革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吉林省林业厅成立了林业三项重大改革领导小组,吉林省编制部门批复设立了吉林省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强化宣传培训。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资料汇编》、《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操作流程》;举办国有林场改革专题培训班,分层次进行培训,详解改革政策、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改革专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编发《改革动态》,使林场职工清晰明白改革进度、改革要求。
出台改革配套政策。省级相关部门研究财政补助、参加社保、缓收滞纳金和职工身份认定等改革配套政策,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涉及几个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拨付改革补助资金。2016年共协调落实各类资金总额达23.7亿元,有力保障了改革平稳推进。其中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1.1亿元,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补助8.5亿元,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管护费0.6亿元,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0.5亿元,省财政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亿元。
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办法。公主岭市等13个县(市、区)先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县方案已经批复,正在组织实施。各非试点单位也开展了职工身份认定、编制方案等改革准备工作,已有42个县份完成县级职工身份认定工作。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欠缴部分已基本补缴到位,各试点县的县级方案正在印发执行。
下一步,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要要抓住关键全面完成改革主要任务,在抓紧编制方案、加快机构设立、强化地方财政保障、解决职工社保问题、安置富余职工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等几方面进一步推进。要切实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领导力度,明确改革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严肃改革纪律确保改革稳定,确保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期完成。按照改革总体进度安排,今年6月底前,13个试点县要完成改革主要任务;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和省级验收工作。(魏静)
上半年全国林业产业稳中有升总产值达2.77万亿元
记者从7月3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态势稳中有升,林产品贸易积极向好,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林产品生产能力继续提高。上半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77万亿元,同比增长7.4%;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709.7亿美元,同比增长10.8%。特别是森林旅游保持强劲发展势头,游客量达7亿人次,同比增长16.7%,创造社会综合产值5500亿元。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表示,国家林业局将确定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园区、重点龙头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一批林特产品优势区、森林旅游示范市县。(来源:中国林业网)
宁夏优化改革“组合拳” 让林地资源“活”起来
7月1日,记者从宁夏林业厅了解到,自2011年我区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两年内完成了全区1444.7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工作,确权率达到100%。在基础改革完成后,我区通过葡萄等经济林确权试点、规范引导林权流转、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等一系列“组合拳”,使集体林地产权更加明晰,林权流转更加活跃,产业发展更加融合,林下经济更加壮大。昔日沉寂的集体林地,变成了农民脱贫致富的“绿色银行”。 经济林确权,让林业主体“活”起来 2015年,自治区林业厅出台《关于规范认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葡萄经济林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先后在青铜峡市、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4个试点县区完成葡萄经济林确权67809亩。这项改革试点为宁夏正在蓬勃发展的葡萄产业注入了“强心剂”,全区30余家因受益于葡萄确权试点而实现融资近10亿元的酒庄企业,对发展葡萄产业的信心倍增。 在葡萄确权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我区在中宁县、灵武县开展了非基本农田枸杞、红枣确权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自治区政府出台经济林确权颁证指导意见,对在基本农田以外土地上种植的葡萄、枸杞、红枣、苹果、杂果等特色经济林进行全面的确权登记,从而形成权属清晰、流转顺畅、融资灵活的发展机制,促进全区特色经济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区林业专业大户增至6469户、林业企业增至280家、家庭林场增至389家、农民林业合作社增至1522家,全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达到了8660家,从业人数达97006人,经营林地188.6万亩,年经营收入达到了80.5亿元。 林权流转,让林业要素“活”起来 2016年,我区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实施办法》,推广使用了国家统一制定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规范文本》,明确了集体林权流转范围、流转原则、流转秩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集体林权流转,促进了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全区各地通过项目扶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大力推进林权林地流转、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工商业投资林业,使全区林业生产要素空前活跃。同时,我区在彭阳、西吉县开展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共流转林地经营权5680亩,签定流转合同440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6年底,全区流转集体林地25.27万亩,实现林权抵押贷款13亿元。有1500余家工商资本进入林业生产,投资金额超过800亿元,涌现了一大批工商资本反哺林业、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的典型。 林下经济,让农民腰包鼓起来 我区按照一县一产业、一县一品牌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彭阳县“朝那鸡”、西吉县“震湖生态鸡”已成为全区林下养殖著名品牌;隆德县林下药材注册了“六盘明珠”“塞上六盘”和“隆珍杰”3个商标,其中“隆珍杰”中药材商标被认定为宁夏著名商标,秦艽、柴胡、黄芪已申报六盘山道地中药材原产地认定;中卫市枣瓜间作种植的“香山硒砂瓜”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畅销国内各大城市。截至2016年底,全区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面积达401万亩,涉及41.5万农户,实现产值近23亿元。仅隆德县就发展林下药材种植20万亩,农民户均林下药材收入达到了1050元,成为精准脱贫的重要力量。林下经济,“鼓”了农民腰包,“活”了集体林地,开辟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渠道。(来源:宁夏新闻网)
新一轮退耕还林为贵州脱贫攻坚事业添翼
6月28日,贵州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守都做客当代先锋网“在线访谈”栏目,就贵州省如何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助力脱贫攻坚做出详细解答。 退耕还林效果显著 据向守都介绍,贵州省上一轮退耕还林在2000年和2001年试点基础上,2002年全面实施。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任务200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57万亩、荒山造林1123万亩、封山育林223万亩。工程范围涉及全省87个县(市、区)、1403个乡镇、14012个行政村,惠及197万农户824万人,其中:贫困户数122万户,贫困人口510万人。 2014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启动。2014-2016年国家已安排退耕还林面积1057.4万亩,占全国总任务的24.93%,排名第一。截至目前,2014-2016年707.4万亩任务已全面完成。 扶贫与保护生态共举 贵州省贫困人口95%左右集中分布在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三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与石漠化问题相互交织。 向守都说道,这些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坡耕地开垦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农村交通、水利等农业生产条件差。新一轮退耕还林可以整合项目资金,扶持贫困退耕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林业产业,助推增收脱贫。 贵州充分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机遇,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退”出产业,“退”出基地,“退”出农民致富的希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同时,积极支持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建设,带动贫困退耕农户脱贫致富。 不再区分生态林与经济林、分南方与北方地区 在回答网友“黔山看好山”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和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相比,有哪些优惠政策?又有什么不同?”的提问时,向守都表示,新一轮退耕还林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使退耕还林成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自觉行动。 在补助政策方面,向守都说道,国家在遵循原则、补助政策、任务安排、工程实施、监测考核、配套政策等都进行了调整。 无论种植经济林还是生态林,都有生态治理效果,且在种植树种上尊重农民选择,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南方地区耕地收益较高,但造林成本低,北方地区耕地收益较低,但造林成本较高,综合考虑,南北方地区实行统一的补助政策较为合理。 注重林业经济发展,解放生产力 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的直补资金标准为每亩1200元,比上一轮退耕还林还生态林补助标准相差1784元,与还经济林补助标准相差665元。补助标准有所降低。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条件发生了变化。 据向守都介绍,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可以允许民林粮间作,发展林下经济,从而缓解因退耕造成近期农民收入减少等问题。与此同时,退耕农户也不再承担配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将农民从固定的林业发展模式中解放出来,发展更多样性的农村林业经济。(来源:中国林业网)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深入推进
玛多,在藏语中意为“黄河源头”。“全县4000多个湖泊,星罗棋布,生态保护点多面广,监管执法碎片化问题曾十分突出。”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委书记何海燕坦言。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谁都在管、谁也管不到底。”
如今,何海燕多了个头衔: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这个头衔“不得了”。“县级主管部门一体纳入管委会,整合下设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十根‘指头’攥紧,一个‘拳头’对外。”何海燕笑语,“同时,县森林公安、国土执法、环境执法等机构,也整合成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
“大部门制改革”后,县级部门精简了25%,生态归管委会,其他社会管理归地方政府,权责明晰。
玛多之变,是青海探索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一个缩影。
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冰川雪山、江源河流……超过12万平方公里的广阔疆域上,国家公园的全新体制怎么搞?没有现成模式,没有成熟经验,只有靠改革和担当的精神大胆“破冰”:
去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体制试点全面启动;5月,三江源国家公园机构设置方案出炉;6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三个园区管委会一并成立,“一园三区”格局因地制宜,所涉玛多等四县进行大部门制整合,合理划分管委会和地方政府权责,闯过了体制的藩篱……
不作行政区划调整、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整合背后,最深的动力来自改革,最大的变化源自创新。
青海省委主要负责人强调,“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
今年,是三江源“两年完成体制试点任务”的“大考”之年,万里征途,步履铿锵。(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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